入会流程
1、下载入会申请表并填写;
2、提交入会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简介;
3、我会收到入会材料并审批;
4、申请单位交纳会费;
5、我会确认款到后,开具“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会员部核发会员证书、铜牌,一同邮寄至申请单位。
注:“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具有发票功能,可用于财务报账。
入会须知
入会条件
申请加入我会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个人会员:
1、承认我会章程,愿意参加我会工作;
2、热心环保公益事业。
二、单位会员
申请加入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志愿者联合会单位会员委员会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会员单位
1).拥护《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志愿者联合会章程》,自愿加入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志愿者联合会单位会员委员会;
2). 在工商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正式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经营,无市场不良影响;
4).环境形象好,有一定经济实力、知名度;
5).自愿参与或从事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志愿者联合会业务范围内的有关活动。
(二)、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
1).具备会员单位条件;
2).在其相关行业领域有较大影响;
3).以实际行动参与保护环境和改善环境的社会公益活动;
4).支持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志愿者联合会开展的业务活动。
(三)、主任委员单位、副主任委员单位
1).具备常务理事单位条件;
2).在其相关行业领域有重要影响;
3).在环境保护领域有重要贡献;
4).有较强的社会公益心,热爱公益活动;
5).大力支持我会开展的业务活动。
入会程序
一、个人会员:填写个人入会申请书,经联合会审核批准,成为个人会员;统一编发会员证号,制作并颁发会员证。
二、单位会员:填写单位会员申请书,经我会审核批准后,成为单位会员,发给单位会员证书。
1. 提交入会申请书、单位简介及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等资质资料复印件。
2.经我会审核批准。
3.颁发标牌,并向社会公布。
退会
1.自愿申请退会;
2.无故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3.退会应交回标牌。
会费标准
个人会员暂无会费
单位会员会费标准(年):
副会长单位10000元/年;
常务理事单位5000元/年;
理事单位3000元/年;
会员单位为大型企业(200人以上)5000元/年;
会员单位为中型企业(50-200人)3000元/年;
会员单位为小型企业(50人以下)2000元/年
其他
会员如果两年不交纳会费或无故不参加我会活动的,经我会通知提示仍不改正者,视为自动退会。会员如有严重违反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会员权利
一、个人会员
⒈我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⒉参加我会活动的优先优惠权;
⒊获得我会服务的优先权;
⒋对我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单位会员
1.我会向其颁发标牌,并在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志愿者联合会网站和我会会刊、相关媒体显著位置刊登名单。
2.免费获得我会出版物,优先优惠在我会会刊上做宣传。在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志愿者联合会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获得一定量免费广告。
3.成员单位负责人可成为我会会刊编委会成员并向会刊推荐促进环保事业和宣传成员单位环保业绩的相关文章。我会协助其开展对外媒体宣传工作。
4.我会提供环境政策、环境维权、法律咨询服务,推广推介环保产品技术等服务。
5.优先优惠参加由我会主办、承办的环境战略论坛及研讨会议、培训、展览、商务考察等活动,并享有优先优惠冠名权。优先优惠与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志愿者联合会合作项目。
会员义务
一、个人会员
1.遵守我会章程,执行我会的决议,维护我会的权益;
⒉积极参加我会的各类活动;
⒊积极协助并完成我会交办的工作;
二、单位会员
1.执行我会的决议;
2.维护我会的合法权益;
3.遵守我会章程,维护我会形象,为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志愿者联合会相关工作献计献策,并积极参加我会的有关活动和会议;
4.确定专人与我会保持联系,及时提供本单位可对外发布的信息及资料,供宣传和存档。
5.按规定交纳会费。